一、在學生未於校園完成接種,至衛生所補種需準備文件:
(一)需由補種在學生家長,事先來電預約。
(二) 補接種通知單(需有健康中心核章)
(三) 接種同意書暨評估單(附件一)。
(四) 接種紀錄卡。
(五) 學生健保卡。
(六) 戶口名簿正本(供查驗)。
(七) 家長(或代理人-需年滿20歲以上之親屬)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。
(需由父或母陪同;若非父或母陪同則需攜填妥之『HPV疫苗陪同委託書』(附件二),並由聲明書上代理人陪同)。
二、在籍不在學(境外就學)可接受公費疫苗接種條件:
(一) 請個案提供「中華民國護照」或是「中華民國身分證」,此為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。
(二) 請提供有效學生證以判斷學籍和入學年度(需相當國內國二學籍年紀),若無法提供學生證可改以註冊單代替。
(三) 經查詢相關紀錄未曾接種相關疫苗。
(四) 符合接種條件民眾家長請備妥證明文件上
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』官網→(最上排選單點選)市民服務→申請案件(申辦e服務)→(最下方點選)第7頁→61項辦理補接種人類乳突病毒疫苗個案申請,進行線上申請並上傳證明文件→需待約至少5-7個工作日;由衛生所承辦人通知領取公文及安排接種。